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49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8,072,160份,其中:首次授予第四期股票期权16,370,760份,预留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1,701,400份。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7年6月19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行权;其中本次参与行权的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44人,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6,370,760份,行权价格为6.21元/股,行权日为2017年5月10日;本次参与行权的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701,400份,行权价格为16.32元/股,行权日为2017年5月10日。

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刊登在2017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 行权人数:共计438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人数344人,预留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人数94人。

(二)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三)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

1、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名单及数量

2、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名单及数量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6月19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8,072,16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行权股份共18,072,160股,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股份总数为302,5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参与激励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将自本次行权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6个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余的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不受上述比例和时间的限制。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的验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出具了川华信验(2017)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增加的股本为人民币18,072,160.00元,应收出资资金为人民币129,429,267.60元,实际已收到激励对象行权缴纳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29,429,26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7,000.00元后,实际收到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402,267.6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人民币18,072,160.00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111,330,107.60元。本次增加实收资本(股本)18,072,160.00元,各激励对象(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登 记,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2日。

五、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072,16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1.2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将由1,414,061,819股增至1,432,133,979股,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公司2017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华信验(2017)40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50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在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免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免去吴少岩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免去吕卫团、冯劲军、林磊、方锦华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杨成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高江先生、李慧女士、周柳青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聘期同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参与投资设立EXIMIOUS CAPITAL LP(“卓越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Dr.Peng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出资不超过13,500万美元参与投资EXIMIOUS CAPITAL LP(“卓越投资基金”)。投资完成后,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成为卓越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6月29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3点在北京朝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成中先生:1972年11月出生,1999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系,获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英国 Strathclyde大学通信管理硕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5年5月,先后供职于深大电话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公司深圳分公司;2005年6月至2008年1月,供职于中国联通广西省分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副总经理、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增值业务部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5月,供职于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先后担任电子渠道中心总经理、产品创新部总经理、中国联通音乐公司总经理、惠州联通总经理,2012年5月任职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营销、互联网、信息化、客户服务、集团客户、企业发展等部门;2017年6月加入公司。

高江先生:1965 年出生,1985 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电信系,后获北京邮电大学和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1985年至2001年,供职于昆明铁路局;2001年至2004年,担任中铁寻呼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至2016 年,先后供职于中国移动铁通公司和民航数据通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加入公司,担任集团首席战略官(CSO),同时兼任全球网络资源及运营管理事业部总经理。

李慧女士:1969 年出生,中山大学计算机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广东省电子政务大数据专家、粤港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校外导师、中国科技大学软件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校外导师。1993 年至2002 年,先后担任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科技部、电子银行部、信用卡部总经理;2002 年至2008 年,先后担任中国网通广东省分公司计费营帐中心总经理、信息化部副总经理;2008 年至2016 年8月,先后担任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产品创新部、集团客户部、信息化部副总经理;2016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集团首席信息官(CIO),同时兼任全球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

周柳青先生:1983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5 年至2008 年,历任海尔集团数码商品开发事业部技术支持工程师、市场部经理、商务总监;2008 年11 月至2010 年8 月,担任美国vobile中国区副总经理;2010 年8 月至2011 年10 月,担任爱奇艺互联网电视事业部渠道总监;2011年10 月创立北京家视天下科技有限公司;2013 年8 月随北京家视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加入公司,继续担任北京家视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集团大麦视频业务。2017年4月,兼任智慧教育事业部战区总经理、鹏云视讯事业部战区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51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1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尹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吴祯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任春晓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尹立新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吴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吴祯女士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任春晓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任春晓女士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春晓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尹立新先生、吴祯女士及任春晓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52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在补强国内经营管理的同时能够切实推动公司全球化进程,充实海外业务团队,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职务调整,具体如下:

1、吴少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任命吴少岩先生担任北美全球业务总部暨美国全资子公司“Dr. Peng Holding Inc.”(鹏博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分管投资并购业务。

2、吕卫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任命吕卫团先生担任北美全球业务总部暨美国全资子公司“Dr. Peng Holding Inc.”(鹏博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分管业务经营工作。

3、冯劲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任命冯劲军先生担任香港全资子公司“Dr.Peng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分管业务经营工作。

4、林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任命林磊先生负责集团相关产业投资平台的筹备工作。

5、方锦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另行委任。

同时,董事会聘任杨成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高江先生、李慧女士公司、周柳青先生为副总经理(简历后附),具体如下:

1、聘任杨成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业务经营工作。

2、聘任高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网络资源管理及运营工作。

3、聘任李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信息化、大数据等建设工作。

4、聘任周柳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全球 OTT、鹏云视讯、 鹏云教育以及内容增值等相关业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成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高江先生、李慧女士、周柳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经审阅拟聘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公司董事会对拟聘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中国最大的民营电信运营商,在做大做强国内现有主营业务的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完善产业布局,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倡导和支持下,公司将迅速推动全球家庭运营商的产业布局,通过收购、参股、合作、自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并战略布局国内外通信服务、SDN、大数据、云计算、 物联网等相关产业,通过应用 SDN/NFV/DCI 等领先科技,贯通全球云端应用,打造全球云网平台,为全球用户提供云网合一的全新一代通信服务。2016年,公司依托全球云网,成功为G20峰会提供了会议史上第一次全球视频会议,同时公司的全球 OTT业务也助力将中国文化传向世界。

公司通过整合国内国际资源,融合吸收国际先进技术、人才及管理优势,不断创新提升国内与国际各类相关业务产品线,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与国际市场地域,全球业务发展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版图。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的经营管理团队是在之前的经营管理团队基础上进行充实和适当调整而组建的,一方面保持了公司经营管理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也完善了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构,进一步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公司在经营上的稳定性和发展战略上的连贯性,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4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7-053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9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

至2017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3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

3、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7年6月28日下午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223 9118,传真:010-5223 9135

联系人:陈曦

2、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54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述: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或“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Dr.Peng Holding Hongkong Limited(“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拟以不超过13,500万美元自筹资金参与投资EXIMIOUS CAPITAL LP(一家于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基金”)。投资完成后,鹏博士香港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交易风险简述:

该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周期较长,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可能导致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参与投资基金事项概述

鹏博士香港已于2017年6月13日与EXIMIOUS CAPITAL LP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基金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计划以不超过13,500万美元自筹资金认购该基金有限合伙人份额并成为该基金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及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Eximious Capital Partners的管理团队在互联网接入、通讯、云计算等行业及相关领域有丰富投资经验;其在美国、加拿大、香港、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均拥有一定的关系网络和行业资源。

Eximious Capital Partners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无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鹏博士利益的安排。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根据该基金的合伙协议,Eximious Capital Partners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日常事务的运营及管理工作。基金同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协助Eximious Capital Partners进行基金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基金运营,包括融资、投资及项目退出的风险控制工作,但不参与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2、合伙人的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Eximious Capital Partners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享有管理和控制权,并且在符合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对外代表基金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须按照合作协议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无权参与基金的任何运营管理事务(其提名代表参与基金所设立的各委员会除外)。有限合伙人须按照合作协议认缴出资额、获取投资回报或承担相应的亏损,并支付管理费用。

3、管理费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第一年管理费用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1.5%;第二年为1.25%;第三年为1%。管理费应按半年度预付缴纳。

当所有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额得到返还后,普通合伙人有权收取分配收益的20%,其余80%在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认缴比例分配;如果基金出现亏损,20%由普通合伙人承担,80%在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认缴比例承担。

4、基金的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关注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基础电信、互联网接入、云计算等领域的投资项目。

5、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基金盈利为基金投资所得与投资亏损的差额。视具体项目,综合考虑境内外发行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三、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

基金的投资模式为股权投资,投资收益既受到标的所在地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的影响,亦受到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及业绩成长以及投资退出模式的选择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可能导致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基础电信、互联网接入、云计算等行业。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存在较强的协同关系。为有效的控制基金投资风险,公司委派代表将参与基金投资决策。

四、投资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符合公司进行国际化转变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将成为公司进军国际市场的新的契机,有助于挖掘优质海外项目资源,以获取更多的产业整合和并购机会。一方面,随着各主营业务领域在国内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加速海外市场的投入,有助于增强公司应对行业竞争压力的能力,吸取海外优势资源,形成境内外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参与投资海外具备先进技术及产品的公司,有助于公司快速布局产业内的优势领域,将相关技术移植、应用于公司在国内大力发展的“云网战略”。

在获取优质投资机会的同时,通过与海外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团队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投资团队学习国际化投资经验,提升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力,适应公司新的发展阶段,有效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于近期完成了海外债的发行工作。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有助于公司借助专业的资本运作获得风险投资收益,以较快速度优化海外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整体海外的资本和业务运作形成有效支撑。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56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吴祯女士,目前持有公司840,000股股票。2017年6月13日,其本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20,000股,现将本次减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背景情况

吴祯女士所持960,000股公司股票为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其于2017年6月13日减持120,000股,减持后持有840,000股。

二、本次减持

吴祯女士于2017年6月13日10:47分至10:49分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以均价16.58元减持公司股份120,000 股。

证监会于近日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规定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 前披露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三、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与吴祯女士进行了沟通,其本人对因错误认识导致未及时披露减持计划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其本人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弥补不足,今后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和公司充分沟通,并自愿上缴本次减持获得的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时就该事项向全体董监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全体董监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的有关规定,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