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7-015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方式:通讯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悦达棉纺公司3,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16)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撤销西铜公路梁村、聂冯收费站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西铜公路撤站签订补偿协议的公告》,临2017-017)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7-016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棉纺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悦达棉纺公司向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加上本次担保累计为其提供担保17,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7,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7,0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0,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1%、2.59%。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500万元对外担保逾期,处于诉讼追偿期。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临2016-029)。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为悦达棉纺公司向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棉纺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6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棉、麻、毛、丝和人造纤维及其纯、混纺纱线、织物的制造及销售等,法定代表人:戴俊。截至2017年3月31日,悦达棉纺公司总资产80,271万元,所有者权益29,698万元,资产负债率63%。2017年1-3月净利润为16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悦达棉纺公司向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分行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悦达棉纺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悦达棉纺公司向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7,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7,0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0,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1%、2.59%。截至目前公司共有500万元对外担保逾期,处于诉讼追偿期。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7-017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铜公路撤站签订补偿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西铜公路梁村、聂冯收费站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为支持西安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陕西西铜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西铜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保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铜公司”)的合法经营权益,经与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高速集团等多方友好协商,西铜公司拟撤销其梁村、聂冯收费站,并与相关方签订撤站补偿协议。
经相关各方协商,撤站补偿费用总额应为7,900万元,但陕西省高速集团作为西铜公司的参股股东(持股30%),拟放弃其应分得的西铜公司30%撤站补偿收益,直接抵作省级应承担的补偿支出。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咸新区管委会拟与西铜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实际支付补偿金5,530万元给西铜公司。该笔补偿金经西铜公司缴纳相关税费后,拟全部由本公司享有。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西铜公司将就该补偿金全部由本公司享有事项履行其股东会决策程序。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签订补偿协议的三方为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份)、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咸新区管委会。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咸新区管委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标的资产为西铜公司梁村收费站、聂冯收费站2017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7日提前撤站期间的经营权补偿费用。
2、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陕西金实资产评估公司对撤销上述两站经营权补偿费用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值为8,208万元。评估结论作为西铜公路梁村、聂冯收费站撤站补偿费用的参考依据,但最终结果由相关各方商谈确定。
3、标的资产的补偿费用
经相关各方协商,撤站补偿费用总额应为7,900万元,但陕西省高速集团作为西铜公司的参股股东(持股30%),拟放弃其应分得的西铜公司30%撤站补偿收益,直接抵作省级应承担的补偿支出。实际支付补偿金为5,530万元,且缴纳相关税费后拟全部由本公司享有。
四、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丙方:西咸新区管委会
1、撤站名称及地点
梁村收费站,具体桩号为西铜公路(G65)K840+280;
聂冯收费站,具体桩号为西铜公路(G65)K837+846。
2、撤站时间
2017年6月27日零时梁村、聂冯收费站停止收费,并于停止收费后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恢复道路畅通。
3、补偿金额
经三方协商,补偿金额共计5,530万元,其中: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承担2,765万元,西咸新区管委会承担2,765万元。
4、支付期限
2017年6月15日前,由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5,530万元,直接汇到甲方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本次撤站补偿事项全部实施后,预计对本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