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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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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优先股2017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13

●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

● 最后交易日:2017年6月22日

● 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

● 除息日:2017年6月23日

● 股息发放日:2017年6月26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一期优先股(以下简称“光大优1”,代码360013)2017年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2017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光大优1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按照光大优1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合计人民币10.6亿元(税前)。

2、发放对象:截至2017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光大优1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7年6月22日

2、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

3、除息日:2017年6月23日

4、股息发放日:2017年6月26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优先股2017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