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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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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3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6名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郑合明先生、郑雅珊女士、吴裔敏先生、熊波先生、郑鸿胜先生、郑林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蔡开雄先生、官建华先生、郑学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7年7月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合明:男,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1958年出生。1976年参加工作,1979年移居香港经商。现任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外商公会副主席、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凯撒置业董事、星群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

郑合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2017年6月2日,郑合明、陈玉琴夫妇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志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9,116,797股,占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数的40.4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郑合明、陈玉琴夫妇。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合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雅珊:女,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1986年出生,大学学历,2009年毕业于英国伦敦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曾任广州市凯撒服饰设计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公司策划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郑雅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女儿;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雅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吴裔敏:男,中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合作产品部总监、腾讯韩国游戏业务主要负责人、QQ堂项目组产品经理,上海盛大游戏系统总经理,北京金山软件集团副总裁,金山游戏总裁,上海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吴裔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裔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熊波:男,中国国籍,1983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互动娱乐事业群运营部运营规划PM、北京金山游戏运营支持部副总监,上海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熊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熊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郑鸿胜:男,1988年生,中国香港,本科学历,历任汕头市森瑙赞博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集美屋(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郑鸿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儿子;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鸿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郑林海: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2005年至今,任汕头市伯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郑林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林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开雄:男,中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水利工程造价师。历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财务室主任、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兼任注册会计师,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粤东物流新城项目财务监督组成员,汕头市哈尔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起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蔡开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蔡开雄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开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官建华: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本科学历,1977年9月至1984年11月担任汕头市航运局计划员,1984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局长兼执行第二庭庭长、立案庭庭长,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担任汕头市法官协会秘书长,于2014年8月已退休。现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官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官建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官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学军:男,中国籍,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营业部总经理。现任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客座教授。

郑学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蔡开雄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学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3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2名监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名监事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广泛征询意见,提名林洪应先生、邱泽琪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二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最近两年曾经担任董事、高管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洪应:男,中国国籍,1980年生,本科学历,历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穿越火线》产品经理、《战地之王》运营经理、成都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监,现任监事会主席。

林洪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洪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邱泽琪:女,中国国籍,1962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0年至1999年在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邱泽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邱泽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7-038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后,同意选举郑丽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职工代表监事郑丽虹女士的简历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附:简历

郑丽虹简历: 女,中国国籍,1979年生,大专学历, 1999年4月入职公司至今,现任公司商品物流部主管。

郑丽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丽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3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5:00至2017年7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1.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 选举郑合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 选举郑雅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3 选举吴裔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4 选举熊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5 选举郑鸿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6 选举郑林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 选举蔡开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 选举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 选举郑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林洪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邱泽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1项提案应以特别决议表决,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第2、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蔡开雄先生、官建华先生和郑学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6月29日, 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玲、王依娜

电话号码:(0754)88805099、(0755)86531031

传真号码:(0754)88801350

电子邮箱:kaiser@vip.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00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的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5,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理”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6位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总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总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于11:30前发出,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表意见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出席会议股东应当须在2017年6月29日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