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81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在深圳中洲控股中心39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张立民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东明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及授权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日波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5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迄今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3名。

经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姚日波、谭华森、贾帅、申成文、吴天洲、王道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钟鹏翼、张立民、张英。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换届选举前,仍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第八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在其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为2016年修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颁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发布执行。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83号公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4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洲控股中心39层 3913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日波个人简历:

姚日波,男,1968年出生,工学学士。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任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中信集团总部大楼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中信和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姚日波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949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华森个人简历:

谭华森,男,1962年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10月起历任中信深圳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4月起任中信(深圳)惠州控股公司董事长、中信惠州城建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谭华森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564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帅个人简历:

贾帅,男,生于1975年,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成都中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起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贾帅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申成文个人简历:

申成文,男,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2011年7月至今,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申成文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695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天洲个人简历:

吴天洲,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建筑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000年至2006年6月在汕头市大地会计师事务所任基建审计部技术负责人;2006年6月起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吴天洲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道海个人简历:

王道海,男,1966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5年至2008年在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7年至今在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王道海未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鹏翼个人简历:

钟鹏翼,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6年至今,任深圳市友谊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兼深圳市友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3年10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至今,兼任香港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钟鹏翼未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立民个人简历:

张立民,男,1955年出生,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至1999年在天津财经大学,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至2009年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至2009年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至今在北京交通大学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立民未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英个人简历:

张英,男,1974年出生,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民事诉讼法硕士、民商法学博士。2000年7月至2001年5月任广东华邦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1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律师;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4年4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市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张英未持有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82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3913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洁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3年10月25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迄今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3名,职工代表2名。经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

魏洁生、赵春扬、陈晔东。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股东代表推荐的监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洁生简历:

魏洁生,男,1962年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师;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深圳市中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4年12月在本公司工作;2004年12月至2013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春扬简历:

赵春扬,男,1981 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9年至2003年在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学士、金融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在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会计、会计主管;2007年6月至今在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历任会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13年7月起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晔东简历:

陈晔东,男,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5年-2007年,在沙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07 年5 月-2007 年10 月,在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任综合部副部长;2007年10 月-2014 年10 月,在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历任经理、高级经理、副部长;2014 年11月至今在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部部长;2014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83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况

1、2017年6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发展核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金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信息:

名称: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百益南岸5栋4单元1701室

法定代表人:郑悦群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1日

主要投资领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中平信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履行完毕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62265。

西藏中平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2、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0,010万元。其中,西藏中平信认缴人民币10万元、中洲资本认缴人民币250,0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出资时间:基金采用承诺认缴制,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投资需求向基金合伙人发出提款申请,基金合伙人在基金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实缴出资到位。

5、存续期限:基金经营存续期限为永久经营。普通合伙人存续期限和基金经营存续期限一致。有限合伙人存续期限为7年,自有限合伙人首期资金实缴出资缴付到位之日起算,有限合伙人存续期届满7年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予以延期,每次1年。

6、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本金回收及利润分配、投资项目股权转让、投资项目非现金资产处置、投资项目清算等。

7、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8、投资方向:房地产项目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

9、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投资事项进行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委派1名。基金重大投资决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为通过,基金其他投资决策事项经1/2以上委员同意即可通过。

10、基金合伙人会议:除须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的事项外,基金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由合伙人会议进行审议,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11、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洲资本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整合合作方的专业力量与资源优势,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增强公司投资与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本次设立基金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投资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成功设立投资基金的风险。

2、存在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在投资实施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准入限制、股权转让限制等因素,导致无法收购的风险。

3、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风险以及投资基金因管理风险导致不能按期退出的风险等。

4、存在投资基金因正常投资事宜发生亏损,且亏损金额大于合伙人实际出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该部分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五、后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84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7月 4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7月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7月3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7月4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39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数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候选人名单为:姚日波、谭华森、贾帅、申成文、吴天洲、王道海,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数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候选人名单为:钟鹏翼、张立民、张英,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人数5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为魏洁生、赵春扬、陈晔东,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7-81号、2017-82号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 7月3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5:30。

会务联系人:陈颖电子邮箱:chenying@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5传 真:0755-88393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份性质: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