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证券简称:中国中车(A股)公告编号:临2017-030
证券代码: 1766(H股)证券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九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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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纪龙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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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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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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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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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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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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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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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外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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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为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PPP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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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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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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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1 孙永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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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议案名称:徐宗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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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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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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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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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的大会的第1项至第9项、第1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第10、11、13项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李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7-031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忠先生因年龄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副主席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忠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7年6月2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忠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没有就本人辞职需要告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张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