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7年6月21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世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7年6月21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90,0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8元,共计募集资金1,026,869,436.44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1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16,869,436.4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465,829.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4,403,60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1,477,950.2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8,638.7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4,344,295.1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转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50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16年10月17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医健战略投资基金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认购正在筹建的上海佳添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投资上述企业。

2017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2017年1月17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国泰君安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