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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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15:00至2017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02,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4.999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00,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4.9977%。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1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19%。没有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和进行现场投票。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票数为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00%;反对票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