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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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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编号:临2017-22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拟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400,000元,其中包括采购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和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编号为2017-23号的公告。

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委托公司执行长沙市市级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以下简称储备粮)业务,该储备粮的所有权仍属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确保该储备粮最低库存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行情和生产经营需要自主进行该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和轮换。但在市场供求紧张、粮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必须按照长沙市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求,参与粮食市场调节,服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调度。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编号为2017-24号的公告。

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8,836万元的价格参与竞买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土地挂牌编号为[2017]长土网022号的土地使用权,并计划将上述地块建设为油脂产业园。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编号为2017-25号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2017-26号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7-2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400,000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喻建良先生、杨平波女士、戴晓凤女士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部分子公司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在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平台和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有利于保证公司原材料的质量,并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3、截止公告日,公司2017年度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0日、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5,713,084.9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关联方关系介绍

①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湖南金霞放心粮油连锁有限公司同属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②长沙帅牌油脂有限公司、湖南金霞(浏阳)油茶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金霞港口有限公司系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同属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系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高科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系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米制食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400,000元,其中包括采购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和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拟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400,000元,在此范围内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借助关联方在粮油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7-2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

储备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平台优势,在提高资源合理配置的情况下,扩大公司在玉米贸易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相关合同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粮食集团拟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系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文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加工;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粮食科技开发;粮油信息咨询;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油脂油料的收购;码头货物起卸;仓储服务;会展服务;房屋修缮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维修养护;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以自有资产从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其他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市场经营管理;物流信息管理;农副产品网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光伏发电开发利用。

2、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粮食集团总资产为872,008万元,总负债为664,236万元,净资产为207,772万元,1-3月的营业收入为207,77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粮食集团拟委托公司执行长沙市市级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以下简称储备粮)业务,该储备粮的所有权仍属粮食集团。公司则根据《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对调节储备粮的相关规定,在确保该储备粮最低库存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行情和生产经营需要自主进行该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和轮换。但在市场供求紧张、粮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必须按照长沙市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求,参与粮食市场调节,服从粮食集团的调度。

四、委托执行合同的主要内容

粮食集团拟与公司签订《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委托执行合同》,合同涉及主要内容如下:

(一)粮权归属。

公司受托管理的储备粮所有权属粮食集团。

(二)粮食数量、品种、质量要求。

1、数量:公司受托管理的储备粮的规模为3万吨。

2、品种:2016年产玉米。

3、质量:质量符合国标(GB1353-2009)三等以上(含三等),品质符合《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70-2006)规定的玉米“宜存”标准。

(三)资金拨付及相关费用安排。

1、储备粮资金及库存玉米由粮食集团一次性划转给公司周转使用,其额度按承储规模、核定的价格由长沙市粮食局会同长沙市财政局来确定,额度为8,100万元。本合同执行期满后,公司将储备粮资金及库存玉米一次性划转给粮食集团。

2、粮食集团委托公司执行储备粮计划,不用向公司支付保管费、轮换费;公司接受粮食集团划转的储备粮收购资金,不用向粮食集团支付利息费用。

(四)库存管理和监督检查。

1、公司受托执行的储备粮最低库存为规模总量的20%,且必须储存在粮食集团规定的库区,实行“专仓、专人、专账”管理。

2、储备粮在确保最低库存的前提下,由公司自行周转。当粮食集团所在市因市场调控需紧急动用市级玉米储备粮时,公司应当服从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参与粮食市场调节。

3、粮食集团对储备粮实行不定期检查和季度库存核查制度。每季度首月公司须接受粮食集团或长沙市粮食局会同长沙市财政局、粮食集团签约银行,对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合同有效期至粮食集团承储的市级储备玉米作出调整为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平台优势,在提高资源合理配置的情况下,扩大公司在玉米贸易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粮食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属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喻建良先生、杨平波女士、戴晓凤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认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有利于公司借助该项业务扩大公司在贸易行业的品牌影响力。该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是由长沙市粮食局会同长沙市财政局来确定的,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2016年7月,公司与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霞”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已注册的“金霞”商标涉及第776140号第30类(米、面条)、5913396号第30类(米、面粉制品)、7998911号第30类(米、面条)、3389911号第30类(米、食用面粉、谷类制品、西米)、5381530号第29类(食用油脂)和5913397号第29类(食用油脂)的商标专有权许可给公司使用,使用日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使用费用为10万元/年。

2、2017年2月,公司与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将已注册的“金健”商标涉及第3564256号第29类(茶籽油)的商标专有权许可给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使用日期为 2017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3日,使用费用为40万元/年。

八、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7-25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

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物油长沙公司)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一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36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基于公司油脂产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制订的产业发展规划,植物油长沙公司参与竞买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土地挂牌编号为[2017]长土网022号的土地使用权,并计划将上述地块建设为油脂产业园。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36万元。

3、投资方: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

4、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认为: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竞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旨在为日后建设油脂产业园储备土地,结合公司当前油脂产业的发展情况,该事项符合公司的产业发展规划。该项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竞拍成功后的相关付款事宜及后续事宜。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情况

1、基本情况

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系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郭浩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

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加工;农副产品销售;收购农副产品;粮食收购;其他农产品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其他化工产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的批发。

2、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3月底,植物油长沙公司注册资金已到位100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植物油长沙公司的总资产为547,152.98元,净资产为547,152.98元,净利润为-452,847.02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植物油长沙公司的总资产为505,684.49元,净资产为505,684.49元,净利润为-41,468.49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挂牌编号:[2017]长土网022号。

2、土地位置:长沙市开福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

3、土地面积:65,529.82 m2。

4、主要规划条件: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

5、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4301017BA0047。

6、土地年限:50年。

7、出让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8、出让方式: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为建设油脂产业园储备建设用地,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章程》,植物油长沙公司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能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7证券简称:金健米业公告编号:2017-2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4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4日

至2017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均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编号为临2017-24号和临2017-25号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7月13日(9︰00至16︰00)。

3、现场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金健米业总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胡 靖、杨骁侃

联系电话:(0736)2588216

传真:(0736)2588216

邮政编码:41500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