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2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国富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高国富、刘信义、潘卫东、傅帆、王喆、乔文骏、张鸣、袁志刚、陈维中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4人,孙建平、陈正安、赵久苏、吴国元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其余监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
3、 公司副行长徐海燕、副行长刘以研、副行长崔炳文、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谢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 审议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02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03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5、6、7、8、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4、5、6、7、8、9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洪超、汪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17-043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7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审核意见》(2017年第45次发审委会议)。公司会同有关中介机构对前述审核意见所提及的内容进行了审慎研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审核意见回复报告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并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