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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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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披露后,公司取消了《关于豁免股东夏东明先生杜绝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详情见公司2017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取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议案后)》。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4: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武夷山路路口青岛广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傲海星城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额为190,123,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88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190,067,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715%。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5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冯恩杰律师、薛东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审议的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二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0,082,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815%;反对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议案二: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5,61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3%;反对1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34%;反对1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0,082,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815%;反对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冯恩杰、薛东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045)、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046)、2017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47)、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50)、2017年6月17日、6月24日、7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51、2017-060、2017-066)。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