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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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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新增风险揭示内容的公告

2017-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4月1日成立。由于香港股票市场与内地股票市场的市场环境、交易机制等存在较大差异,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的监管的函》的相关要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在第一部分“前言”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新增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风险揭示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具体详见附件《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做相应调整。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889811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