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7月10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

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7月11日起,调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7年7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由50万元(含)调整为100万元(含)。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再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时不受上述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