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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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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7-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A股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1919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H股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代码:01919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交易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交易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交易报告书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资产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交易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交易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投资者若对本交易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本部分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方式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境外全资下属公司Faulkner Global与上港BVI联合向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国际的全体股东发出购买其持有的已发行的标的公司股份的现金收购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为附条件的自愿性全面现金要约收购。Faulkner Global与上港BVI联合收购东方海外国际至少429,950,088股(即东方海外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8.7%)的股份,至多为东方海外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625,793,297股。

Faulkner Global和上港BVI于本次要约收购中收购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关于《不可撤销承诺》涉及的429,950,088股标的公司股份(约占标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8.7%):由上港BVI收购61,953,536股标的公司股份(约占标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9.9%),由Faulkner Global收购367,996,552股标的公司股份(约占标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8.8%);

(2)关于《不可撤销承诺》未涉及的其他在本次要约收购中拟接受要约的标的公司股东出售的股份,全部由Faulkner Global收购。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拟接受要约的全部股东所持有的东方海外国际至多100%的股份。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人为Faulkner Global以及联合要约人上港BVI。

本次要约收购的潜在交易对方为东方海外国际的所有股东,具体交易对方以最终接受要约的结果为准。其中,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Fortune Crest Inc.及Gala Way Company Inc.已向Faulkner Global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满足(1)要约价格不低于每股78.67港元;(2)Faulkner Global在本次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豁免之日起7天内发出正式要约,且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不得晚于2018年6月30日的前提下,Fortune Crest Inc.及Gala Way Company Inc.将不可撤销地接受要约或促使要约被接受,不可撤销承诺所涉及股份数合计为429,950,088股,占标的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8.70%。除此之外,截至目前,本次收购尚不存在明确的交易对方。

(四)交易对价

本次要约收购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78.67港元。

(五)本次交易的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东方海外国际的股份。公司与联合要约人共同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合计获得东方海外国际至少为429,950,088股(即东方海外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8.7%)的股份,至多为东方海外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625,793,297股。

(六)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为Faulkner Global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根据Faulkner Global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主要条款清单,以及中国银行向Faulkner Global出具的确认过桥贷款的承诺函,中国银行将安排其境外分支机构向Faulkner Global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5亿美元的银行过桥贷款;在满足各项先决条件后,相关方将就该等过桥贷款签署正式的贷款协议。

(七)本次交易先决条件

根据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Fortune Crest Inc.及Gala Way Company Inc.于2017年7月7日与Faulkner Global、本公司及中远海运集团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本次收购的先决条件为:

(1)就本次收购取得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如需)和外管局(如需)的批准或授权,并向上述机构备案、注册或作出通知;

(2)本次收购通过商务部、欧盟、美国的反垄断审查;及

(3)中远海控股东根据《重组办法》于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批准本次收购。

(八)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关于本次交易的授权事宜

就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项。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

(十)本次交易已签署的相关承诺

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Fortune Crest Inc.及Gala Way Company Inc.已于2017年7月7日向Faulkner Global、本公司及中远海运集团不可撤销地承诺,一旦要约作出并满足如下条件,Fortune Crest Inc.及Gala Way Company Inc.自要约作出之日起7日内,将不可撤销地接受要约或促使要约被接受:

1、要约价格不低于每股78.67港元;

2、Faulkner Global本次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豁免之日起7天内发出正式要约,且上述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不得晚于2018年6月30日。

同时,Faulkner Global和中远海运集团分别承诺如下:

(1)Faulkner Global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任何和解和调解的行动),促使CFIUS批准或许可完成要约;

(2)Faulkner Global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此完成要约所需的所有中国方面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外管局(如需)、国资委(如需)和上交所的任何批准和授权、备案和登记;

(3)中远海运集团应促使中远集团在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对关于本次要约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赞成票。Faulkner Global应当、中远海运集团及中远海控应促使Faulkner Global履行并实施Faulkner Global于《不可撤销承诺》及其条款、承诺、意图项下的义务及3.5公告项下的义务。

Faulkner Global同意,如果Faulkner Global因任何原因未能发出要约或者未能完成交割,其需要向标的公司支付金额为2.53亿美元的反向终止费(不含相关税费预提或减免),但以下情形除外:

(1)Fortune Crest Inc.及Gala Way Company Inc.实质违背《不可撤销承诺》的承诺;

(2)在2018年6月30日(或各方另行同意的日期)前本次交易未通过中国、美国或欧盟的反垄断审核;或

(3)本次交易未满足CFIUS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要约收购假设全部标的公司股东就其股份接受要约,应支付的现金代价总额将约为492.31亿港元,合计人民币428.70亿元(按照2017年7月5日港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折合0.8708人民币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16 年度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的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市公司财务为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为2016年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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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