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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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000,000股的 0.0012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 101,6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2%,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签署的《何天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 持股人员:何天奎

(二)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何天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03,360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7年3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6 月7日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何天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变为406,720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天奎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0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000,000股的 0.00127%。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天奎先生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及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何天奎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数量: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101,6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次减持实施,今年累计减持亦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承诺:

“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任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天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何天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何天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何天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