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4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件核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1498号募集资金项目”)25,000.00万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2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2952号募集资金项目”)156,784,786股,发行价格5.39元/股。以下为1498号募集资金项目与2952号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一)1498号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2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5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5,054,7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62,445,25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200020035800169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805,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

(二)2952号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15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07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81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4,258,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为15658888888855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784.7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831,215.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7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1498号募集资金项目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

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4年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 公司决定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原来的21个减少为7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转入存续的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14家银行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详见公司临2014-024号公告。

201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广州2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内。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5年10月14日,广东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保荐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清远新城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19日,武汉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昆山3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发”),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2016年8月16日,成都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952号募集资金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 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金发科技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武汉金发在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54768513275)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0。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金发科技、武汉金发、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