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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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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2017年7月11日15:00至2017年7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总部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红浪

(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7日公告(公告编号:2017-22),2017年7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23),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8,392,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1,484,352股的16.63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6,33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31%。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一项议案,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一)总体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闫小川、段兴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资料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2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范小松先生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范小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范小松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继续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规定,范小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范小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范小松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2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2日9:30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7月12日15: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董事陈润未能参加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红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副总裁方文川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近期公司董事兼总裁陈润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暂无法履职。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通知。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拟授权公司副总裁方文川在陈润暂无法履职期间代为履行公司总裁职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邓小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代理总裁方文川的提名,拟聘任邓小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邓小冬简历

邓小冬,男,1973年11月生,政工师。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井下工程处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党政办公室接待科科长、西南油气分公司经理秘书,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德阳分公司经理。现任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邓小冬先生在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控股的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