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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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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吐鲁番市签署1000MW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7-048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吐鲁番市签署1000MW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吐鲁番市招商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于2017年7月11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该《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该《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文件,目前尚未涉及具体项目投资详细程序,因此本协议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该《战略合作协议》所述投资项目需根据公司审批程序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计划2020年前公司在吐鲁番投资建设1000MW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主力机型包括100MW、125MW级机组,总投资约280亿元,第一期投资200MW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争取将吐鲁番市光热项目列入国家2017年第二批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后续在吐鲁番市成立售电公司,推进在吐鲁番地区以及外送的电力交易,建设光热发电产业相关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和自治区省级重点项目,应全力协调尽快取得项目的备案及其他手续;

2、根据乙方项目建设需要,协调提供符合乙方项目建设条件的项目用地,支持乙方享受吐鲁番招商引资供地优惠政策;

3、提供乙方项目最优惠的税费政策,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税费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权利,不受任何政府主管部门的非法干扰;

2、依法享有获得各种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的权利;

3、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财税收入,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内适合建设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甘肃、青海、内蒙、新疆等地,首航节能以及参股公司目前已经在甘肃、青海、内蒙等地与地方政府签署了太阳能热发电的投资框架协议,累计已经储备了2GW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资源,这次在吐鲁番签署该协议为对新疆区域光热发电项目开发的推进。

吐鲁番市太阳能光照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光热发电电站的建设,在该区域进行光热发电业务布局的意义重大。公司选择在吐鲁番布局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是基于公司未来光热发电业务战略布局的需要。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光热发电业务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未来公司将依托于这些项目资源和这几个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太阳能光热电站项目、可再生能源微网项目和多能互补项目的建设,积极研究、探索和推进与其它大型央企和地方政府利用PPP等模式在项目开发上进行合作。

四、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遇国家、吐鲁番市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吐鲁番市招商管理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