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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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投资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7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期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池佳磊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七、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18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