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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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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我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7月1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14抚顺城投小微债01(证券代码:1480507)”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为100.09元。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河智造混合基金

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自2017年7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智造混合基金(基金代码:519642)在银河证券开通定投业务,同时开通网上申购费率优惠以及定期定额费率优惠。

一、适用基金

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智造混合基金,基金代码:519642)

二、费率优惠

1、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定投起点

100元人民币。

四、办理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galaxyasset.com

银河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银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000,000,000份,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受托出席会议者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35,333,56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7.84%,亲自出席会议与受托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100万份基金份额及100万份基金份额以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50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共计1,735,333,563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14,829,363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8.82%;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100,000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29%;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404,200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89%。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8.82%,超过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公证费20,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7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银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7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银丰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 2017年7月11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银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7月14日)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银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对《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已报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并将自基金银丰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基金银丰终止上市之日起失效。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已拟定《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转型业务安排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金银丰的上市交易。本基金终止上市的具体日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3、关于基金银丰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基金银丰终止上市交易后,原基金银丰份额持有人转为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银丰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业务,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由原基金银丰转型所得到的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在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后,已确权的原基金银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备查文件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6、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