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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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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17-10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兴业证券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仍负有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兴业证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国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胡滨先生、陈立丰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胡滨先生、陈立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附:

一、 国信证券简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2736.SZ)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截至2016年末,注册资本82亿元;员工总数9344人;在全国119个城市和地区共设有51家分公司、166家营业部;拥有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参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金融机构。国信证券近4年(2013-2016年)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五项核心指标均进入行业前十。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胡滨: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8年2月进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阳光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原内配、长盈精密、佳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原内配、铜峰电子、郴电国际、海能达非公开发行项目。

陈立丰: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期间参与并组织了中信集团整体上市、华昱高速、深圳华为等大型项目的审计工作。2012年加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先后参与了鲁亿通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海达、共进股份、比亚迪非公开发行项目,中科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