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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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7-03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磊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马滨岚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锋、何雨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和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