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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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TCL集团,证券代码:000100)于2017年4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4日、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5日、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2017-044、2017-045、2017-046)。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6月26日、7月1日、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2017-053、2017-057)。

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星宇企业有限公司、林周星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周星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周星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周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10.04%股权,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1057号)的评估结果,由本次重组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403,400.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华星光电85.71%股权。具体方案及风险提示请见公司于 2017 年7月13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复牌公告》等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3日起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完成后申请复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码112352)、“16TCL02”(代码112364)、“16TCL03”(代码112409)和“17TCL01”(代码112518)四支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