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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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对本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17 年7月20日起生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就修订内容已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第一部分 前言 ”第一条

原表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修改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第一部分 前言 ”第六条

原表述:

六、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修改为:

六、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七、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3、“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第六条 风险收益特征

原表述: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修改为: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在更新版本的招募说明书上进行修改,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

原表述:

本基金投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修改为:

本基金投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具体请见本招募说明书“十七、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2、“九 基金的投资”第六条 风险收益特征

原表述: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修改为: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3、“十七、风险揭示”中“(五)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的第2条 汇率风险

原表述: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修改为: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4、“十七、风险揭示”中“(五)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的第3条 境外市场的风险

原表述: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b)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修改为: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b)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或内地市场开市香港市场休市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5、“十七、风险揭示”中“(五)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新增如下内容:

(4)本基金名为“沪港深”基金,但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