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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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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10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0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吴文德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议案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5,437,642股,议案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158,460,235股 。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58,460,235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158,460,235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158,460,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关联方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158,460,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薛天天、李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