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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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9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8名一致行动人组成,近日接到其中4名一致行动人,分别为黄和宾、刘德全、黄爱平、高玮琳(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黄和宾先生持有合诚股份1,0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65%,本次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154.7万股,占其持股总数14.5258%、公司总股本1.547%;

刘德全先生持有合诚股份7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80%,本次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1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19.2308%、公司总股本1.5%;

黄爱平女士持有合诚股份34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4875%,本次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87.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25.1183%、公司总股本0.876%;

高玮琳女士持有合诚股份28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875%,本次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51.72万股,占其持股总数17.9117%、公司总股本0.5172%;

二、 一致行动人的补充质押情况

1、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引起一致行动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并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