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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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6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号)文件(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