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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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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9 公司简称:金徽酒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注: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变更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由罗亮先生变更为任岁强先生。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弘扬工匠精神,追求卓越品质,坚持以质取胜”的总体工作思路,主要经营指标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974.50万元,同比增长6.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80.84万元,同比增长23.9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市场营销方面。通过在甘肃省内实施“不饱和营销”,省外实施“不对称营销”,以差异化竞争策略因地制宜,开展贴近渠道终端和消费者的体验式、互动式活动,服务终端渠道和消费者,推动核心大单品和旗帜产品的销售,重点提升在成长性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销量。

品牌建设方面。修订《金徽酒品牌识别体系》,对核心产品形象广告进行优化,进一步规范品牌推广,加强品牌建设;改版公司报纸、杂志,扩大自营自媒体平台覆盖面,与优质媒体资源合作开展消费者互动类推广活动,让消费者感受金徽酒的品质、服务和品牌特色。

生产管理方面。弘扬“工匠精神”,通过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升生产一线员工技艺水平;优化现场精细化管理、6S管理,完善标准化管理手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审核、换版工作,从原辅料入厂至成品出厂全链条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作业,确保产品质量。

基础管理方面。实施全员绩效管理,加强上下游业务互评工作,借助考核杠杆,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开通总经理信箱、微信扫码问卷调查,修订改善提案管理制度,继续营造全员参与管理的浓厚氛围,激发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热情,提升主人翁精神。

基础设施方面。生物菌窖泥培养车间改扩建完工并投入使用,制曲车间技改项目、养酒馆装修工程及园区绿化美化工程有序推进;经销商网上订单系统建成并试运行,产品防伪溯源系统、HR管理系统、OA管理系统完成升级改造,信息化服务生产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

文化建设方面。启动《金徽酒志》编纂工作,系统收集、整理、编辑金徽酒的发展历史;开展第八期金徽正能量爱心助学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精准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传递正能量;按照“一河两区”的规划,进行伏镇河治理,加强厂区及周边环境绿化,打造水景观赏设施,进一步提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人文、生态价值。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1,644,290.32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1,644,290.32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3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3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文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有利于公司品牌展示和客户接待,更好地拓展市场空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使用“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原标的房屋业主个人原因公司变更购置标的,有利于加快西安营销中心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3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

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拟购置郭云彦拥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第1幢第1单元25层的房产及4个配套停车位作为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因郭云彦个人原因,未能缔结合同。

●为尽快完成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购置及装修,促进省外营销工作,公司拟购置高文波拥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1幢5单元52701室、52702室、52703室、52704室装修后作为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65,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00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798,0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1,163.57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储存,专项管理,有序投入各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4,200万元系公司2017年4月1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二、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为尽快推进“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加强公司在西安的营销中心建设,统一营销资源,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计划使用“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在西安购置房产,作为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

1、交易概述

公司拟购置高文波拥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1幢5单元52701室、52702室、52703室、52704室作为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

2、费用预算

本次房产交易价格为1,000万元,不包括交易过程产生的房产契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和过户费、办证费、中介费、车位费等杂项支出,公司计划在所购置房产过户后根据公司VI手册规定的标准进行装修,并配备与公司现有办公环境同等标准的设施设备。上述全部费用均在“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支出。

3、交易对方

高文波,男,自然人,身份证号码:612701********3015,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其他情况

(1)标的房产面积

标的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建筑面积929.36平方米。

(2)标的房产状态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标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情况,不存在妨碍本次交易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价格确定方式

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双方协商后定价,该房产单价为每平方米1.076万元。

(4)付款方式与交付期限

根据合同约定具体执行。

(5)合同签署

该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交易相关的合同文件等,并办理产权等手续。

三、本次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将作为公司西安营销中心办公场所,有利于未来公司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办公环境质量,方便品牌展示和客户接待,同时可提升公司营销体系建设,更好地拓展市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此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中“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剩余部分资金,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所购置房产作为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购置西安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有利于公司品牌展示和客户接待,更好地拓展市场空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使用“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原标的房屋业主个人原因公司变更购置标的,有利于加快西安营销中心建设。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3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的生产经营计划,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根据银行要求,上述授信将以公司房屋、土地等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公司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4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编写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4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6,5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0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00.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979.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22号)。

2.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9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951.39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1,163.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2.25万元,与2017年6月应有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32.90万元系公司2016年3月1日先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所致),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963.57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4,200万元系公司2017年4月1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滨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

由于原酒生产周期较长,原酒陈酿老熟的储存时间更长,最少在一年以上才能生产成品酒投放市场,故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无法计算已实现效益。

2.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但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在甘肃省内及西北周边市场影响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是公司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4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1,644,290.32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减少1,644,290.3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4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根据销售区域白酒市场结构、消费者购买能力情况等,将产品分为低、中、高三档,其中:低档产品指对外售价30元/500ml以下的产品,主要代表有世纪金徽二星、世纪金徽三年陈酿等;中档产品指对外售价30元至100元/500ml的产品,主要代表有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徽四星等;高档产品指对外售价在100元/500ml以上的产品,主要代表有金徽18年、柔和金徽等。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甘肃西部包括河西地区;兰州周边包括兰州市及周边市、县;甘肃中部包括定西市等;甘肃东南部包括陇南市、天水市等;其他地区指除上述市场以外的其他销售区域。

二、2017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