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66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17年7月21日、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国盛资管担任投资顾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补充说明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杜力先生、张巍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拟变更企业名称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67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企业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企业名称情况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286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拟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因
公司于2015年确定长期发展战略为逐步建立涵盖证券、保险、投资、信托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体系,最终将公司打造为一个专业、创新、开放的互联网金控平台。按照这一战略,公司于2016年5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全牌照证券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7年6月公司整体出售制造业务板块,集中资源专注开展金融及金融相关业务,推进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根据公司资产结构、业务类型、员工构成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企业名称。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企业名称是根据公司资产结构、业务类型、员工构成的实际情况,并适应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而审慎决定的,具有合理性。本次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拓展。同意本次更名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68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并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参与下属企业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管)担任投资顾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集合计划)。因本次集合计划资金不排除被投资于以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快乐时代)相关资产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的情形,本次交易可能涉及关联交易。
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国盛资管担任投资顾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补充说明的议案》,董事会从谨慎、稳健推动本次集合计划的设立和后续运营考虑,以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关联董事杜力先生、张巍先生回避表决。此前,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国盛资管担任财务/投资顾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相关方介绍
1、受托人
经国盛资管与相关方面沟通,目前,本次集合计划受托人已基本确定,包括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B座22-23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
设立时间:1983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其他(略)。
(2)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10-12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扬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设立时间:1982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其他(略)。
(3)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7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其他(略)。
(4)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注册资本:219,054.5454万元
设立时间:1986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其他(略)。
(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220,000.00万元
设立时间:1987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其他(略)。
2、委托人
本公司是拟设集合计划的一般级委托人,单个拟设集合计划优先级委托人为一家合作银行。合作银行由国盛资管在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商行中按照一定标准择优选取。截至目前,合作银行名单、各银行出资金额尚未最终确定。
3、投资顾问
本次交易投资顾问为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受托人聘任。国盛资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华,住所位于深圳前海,主要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三、可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方说明
1、可能的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的本次集合计划资金投资范围,公司判断,本次集合计划资金不排除被投资于以北京快乐时代相关资产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的情形。由于:1)国盛资管担任本次集合计划投资顾问的身份可以对集合计划投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2)北京快乐时代因本公司董事长杜力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而为本公司关联方,即使只是将本次集合计划中的部分资金投资于以北京快乐时代相关资产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本次交易将涉及与北京快乐时代的关联交易。公司确认,本次集合计划不涉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公司其他关联方。
2、可能的关联方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可能的关联方为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趣店集团)。北京快乐时代成立于2014年4月9日,注册资本2,388.59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罗敏,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12层1单元,主要经营活动为基于互联网平台为客户的消费等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3、可能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判断,受投资品类范围要求和各品类投资比例的限制,用于关联方的投资占本次集合计划总资金规模的比例并不很高。由于集合计划所有投资是在计划设立并运营后根据当时市场情况而相机决定的结果,目前无法测算本次集合计划将有多少金额最终投资于以北京快乐时代相关资产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从谨慎、稳健推动本次集合计划的设立和后续运营考虑,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以公司对本次集合计划的最大出资额8亿元计。
四、拟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将设立多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架构一致,即:本公司和一家合作银行作为委托人,选择合资格的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发起并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作银行认购优先级份额,本公司认购一般级份额;受托人聘任国盛资管担任投资顾问。
根据本次集合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约定,集合计划资金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标准化债券(如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票、短融、超短融、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收益凭证、次级债、可转债等),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挂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基金、分级基金,证券化产品,场内股票质押等,各具体计划视合作银行意愿在具体品类及各品类投资比例上会有程度不同的差异。
五、交易金额
公司拟以不超过8亿元参与本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授权管理层具体落实、执行,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本次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部分来源于公司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所得。
六、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未签署任何协议。
七、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目的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由母公司利用自身资源帮助国盛资管扩大主动管理资产规模,支持国盛资管固定收益业务和ABS业务的拓展;同时理性进行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认购信托计划的一般受益权份额。由于信托计划终止时,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于一般受益权委托人本金及收益分配前获得信托收益分配,因此公司参与本次集合计划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3、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重点发展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业务的举措。本次交易由国盛资管担任相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能为国盛资管开创主动管理的“标准化债券+ABS”投资产品、增加其主动管理资产规模创造条件。同时,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公司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系基于谨慎、稳健推动相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设立和后续运营考虑,将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69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13日—2017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3日15:00—2017年8月14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国盛资管担任投资顾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1、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前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企业名称的公告》、《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17年7月1日刊登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国盛资管担任财务/投资顾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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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1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胜玲
电话/传真:0757-26680089
电子邮箱:zqb@wasu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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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原《公司章程》第一条为: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原《公司章程》第四条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sheng Financial Holding Inc.
现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sheng Financial Holding Inc.
以上修改后的章程条款涉及企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为准。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