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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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4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1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0,860,9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1月11日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7)第350ZA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各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且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账户(账号为:4306015474000381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账户(账号为:1402040129601174337)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账户(账号为:35001618107059778899-0003)余额均为0.00元,近日,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