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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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7-06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3日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梅路2975号虹梅嘉廷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陈焕雄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84,915,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4,869,2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80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869,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46,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366%;反对46,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崔源律师和潘金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