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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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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17-02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蒋雄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蒋雄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蒋雄伟先生的辞职信送达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雄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蒋雄伟先生辞去董事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蒋雄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蒋雄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蒋雄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提升研发技术创新能力,完善营销网络渠道建设,拓展美国及北美市场业务,提升公司的全球竞争力,公司拟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全钢子午线轮胎的产能规模,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千里马轮胎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有利于推动千里马轮胎的业务发展,千里马轮胎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蒋雄伟先生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竹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后附王竹倩女士简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顾萃、刘宏彪、丁振洪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顾萃、刘宏彪、丁振洪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顾萃、刘宏彪、丁振洪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8月2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四、五、六、七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竹倩女士简历:

王竹倩,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MBA硕士,高级策划师,高级经济师。曾任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宣传科科长、企划部副部长、品牌文化部部长,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依迪菲公司董事长,现任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红豆集团党委副书记、红豆集团无锡长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红豆集团远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红豆集团(无锡)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锡商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秀凤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 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 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4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10人,其他人员4人,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锡山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授信的担保,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在一年内循环使用。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本次综合授信,是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美国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通用橡胶(北美)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核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美元。

●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提升研发技术创新能力,完善营销网络渠道建设,拓展美国及北美市场业务,公司拟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通用橡胶(北美)有限公司(暂定名)。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该项目,并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与公司设立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用橡胶(北美)有限公司(暂定名)

(GENERAL RUBBER (NORTH AMERICA) CO.,LTD)

2、注册地点:美国乔治亚州

3、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美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橡胶及橡胶制品、轮胎的研发、销售、进出口贸易。

6、资金来源:自筹。

7、股权比例:公司控股100%。

以上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美国成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国际化发展整体战略布局的总体考虑,有利于公司业务在美国及北美地区的拓展,有利于吸引全球化高端人才,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高当地技术、产品、服务的响应速度,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美国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的法律、商业和文化环境,以规避美国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尚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

子午胎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

●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钢子午线轮胎产能规模,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全钢子午线轮胎三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人民币。

(二)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该项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3、法定代表人:顾萃

4、注册资本:72,691.9085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经营范围:轮胎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橡胶制品、车辆内外胎及气门咀的制造、销售;帘子布、子扣布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工业园内,建设内容为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3、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人民币

4、项目建设周期:2-3年

5、效益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项目达产后实现营业收入约18亿人民币,实现净利润约10,000万人民币。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以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生产线为核心,有利于提高公司全钢子午线轮胎的产能规模,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不断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

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投资行为存在可能未获得有关机批准的风险。

六、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17-02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马轮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为壹亿元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千里马轮胎已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锡山支行申请10,000万元银行授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萃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湖塘桥村

经营范围:斜交内外胎、轮胎用帘子布的制造、加工、销售;车辆内外胎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建设银行锡山支行

保证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担保生效日起至授信合同(授信期限2年)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千里马轮胎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有利于推动千里马轮胎的业务发展,千里马轮胎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为14,4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对经销商及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8%。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无锡千里马轮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1500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七年八月

特别提示

1、《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一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8,00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本次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员工不超过14人,其中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10人,具体参与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筹集。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其设立的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5、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和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优先级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预计不超过5.8%。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通用股份;股票代码:601500)股票,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信托计划直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9、本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予以实施。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约为14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分别为顾萃、王晓军、丁振洪、杨丽娟、虞秀凤、顾友章、程金元、顾亚红、张高荣、卞亚波,合计认购份额约为5989.37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4.87%;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约为2010.63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5.13%。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信托公司成立集合信托计划进行管理。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和劣后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募集金额不超过5,333.33万元。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优先级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预计不超过5.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拟设立的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2,666.6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和持有通用股份股票、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信托计划份额上限为8,0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直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以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8,000万元和公司2017年7月28日的收盘价12.63元测算,该信托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63.41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91%。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终止、延长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信托计划所持有标的股票的锁定期。该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该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该信托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资产管理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产管理人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人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锁定期内,原则上,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三)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及《管理办法》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原则上不受影响:

(1)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

(3)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4)持有人出现管委会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3、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持有人需提前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

(1)劳动合同期内持有人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持有人不再续签;

(2)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

(3)持有人出现管委会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被强制转让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份额的受让人。出现上述(1)、(2)强制转让情形时,受让人按照转让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者向转让人支付转让款;出现上述(3)强制转让情形时,由管委会确定转让份额的转让价格。

(四)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员工意见。

(2)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设立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协议书》。

(3)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6)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9)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每个月公告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11)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2、如持有人通过本方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收益税收政策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公告编号:2017-02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同意《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1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1日

至2017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7年8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8月17日(9:00 至 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周晓萍。

电话0510-66866165,传真0510-6686616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