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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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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545)100%股权。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 年5 月5日、2017年5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58),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公司于2017 年5 月25日、2017年6月2日、6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2017-063、2017-064)。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公司于2017年7月4日、7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2017-079)。公司于7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7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2017-087)。以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磋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准备之中。鉴于该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围海控股共持有本公司492,697,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9%;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190,597,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9%。围海控股质押的总股数为453,197,20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1.98%,占公司总股本的43.49%。

公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披露了本公司为“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中标单位,项目估算约为26,6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标下浮率9.50%,设计费投标下浮率30%,项目总承包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1.50%,最终造价以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该项目的计划工期:5个月;

5、2016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联合体牵头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雷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整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66号、67号、94号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水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乡规划;工程勘探及上述领域内的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与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26,628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宁海县越溪乡。

3、工程内容:项目估算约为26,628万元,包括越溪大桥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大桥长度约278米,改造范围约为8000平方米)、越溪小城镇整治主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振兴路路面白改黑约为35000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越溪小城镇整治次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东升路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建筑里面改造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越溪集镇区水污环卫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越溪粮库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共5个子项目。

4、结算方式:

工程款预付款的额度:单个子项目设计概算的10%,以每个子项目监理下达开工令后14日历天内支付。

关于进度款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单个子项目,实行按月结算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关于进度款支付程序、支付比例和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 20 日至当月 19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表。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和拨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

经审定的实物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限额比例是当月审批的工程量造价的60 %,经审定的实物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限额比例是当月审批的工程量造价的 80 %,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且办理竣工验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后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90 %(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余款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如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以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审核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5、项目工期:5个月。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2.14%,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