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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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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为子公司广场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00亿元保证担保。公司累计为广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7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76,57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24,957.31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公司为广场公司提供1.00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给予广场公司授信额度壹亿元,为保证最高额授信的履行,2015年10月14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2001BY2015810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场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壹亿元,期限自2015年7月13日-2017年10月13日。

鉴于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将到期失效,为保证最高额授信的履行,2017年8月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重新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000KB20178280,为广场公司保证担保壹亿元,期限贰年(2017年8月8日—2019年8月8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商业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照相彩扩;礼服出租;服装加工、干洗;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脑验光、配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家电维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惊险娱乐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玩具、文具、家具、家用电器、化妆品、自行车、花卉苗木的零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55亿元,负债总额3.0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50亿元,资产负债率15.5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亿元,净利润2.45亿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9.59亿元,负债总额3.63元,其中短期借款0.75亿元,资产负债率18.53%。2017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净利润0.55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广场公司提供1.00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为保证宁波银行给予广场公司最高额授信的履行,2017年8月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了编号为02000KB2017828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广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讼诉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游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业务发生期间自2017年8月8日—2019年8月8日;担保范围还包括原已签订的02001BY2015810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广场公司所有未清偿的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76,57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1%;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24,957.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6%;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36,5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2%。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