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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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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沧州大化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尿素市场价格在1500元至1600元之间进行徘徊,并且产能依然过剩,价格依然上涨乏力。与市场价格相比较,我公司尿素成本依然是倒挂状态。2017年上半年,为认真落实沧州市政府有关城市规划的工作要求,公司决定对尿素装置进行全面停产。

2017年1月份至春节前后,国内TDI市场仍然需求旺盛,供应短缺,并由此导致价格上涨的态势,国内TDI市场价格一度上涨至35000元左右。此后,市场价格虽有调整,但仍然保持在28000元以上。进入4月份,随着供应稳定以及传统销售淡季到来,市场需求出现萎缩,TDI价格出现下滑,达到6月末的22300元左右(含税)。在此期间,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市场变化,及时跟进。进入4月份,公司适时进行出口策略调整,充分运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平衡供需,稳定价格,确保市场价格没有出现大幅度的下滑,保持了较好的态势。

2017年上半年,烧碱市场保持良好态势,销售均价保持在每吨930元左右(含税)。由于我公司烧碱为液体状态,运输范围有限,所以我公司烧碱的主要客户多为河北和山东周边的直接用户,因此具有中间费用少,用量稳定等特点。上半年,公司紧跟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截至6月底,公司共生产TDI产品81,484.38吨, 销售TDI产品77,407.94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983.26万元。生产烧碱产品218,147.29吨,销售烧碱产品193,393.98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51.9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85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94,330万元,同比增幅83.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87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2.2301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5,002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华生

日期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7-35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下午2:3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会主席于伟、监事刘增、平殿雷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全面停产的议案》;

2016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进行了检修,检修完毕后鉴于尿素市场持续低迷,尿素产品成本倒挂等原因,公司决定暂缓尿素装置开车,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暂缓开车的公告》(2016-27号)。2017年以来,沧州市人民政府根据2016年8月31日河北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与我公司多次沟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等相关事宜。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涉及并进一步明确了我公司2019年10月份完成搬迁改造的时限要求。为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沧州市政府有关城市规划的工作方案,同时鉴于相对于国内煤头尿素装置,我公司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装置成本较高,竞争力低下的原因,公司决定对尿素装置进行全面停产,后续的资产处置等工作安排将严格按照沧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的全面停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全面停产的公告》(编号2017-37号)。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 25,002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25,002 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具体相关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7-38号)。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7-3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16: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7-3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全面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沃原分公司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沃原分公司(以下简称“沃原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5日,主营尿素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拥有年产55万吨尿素生产装置。2016年度(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94亿元,营业收入2.59亿元,净利润-1.87亿元。

二、尿素装置全面停产的原因及安排

2016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进行了检修,检修完毕后鉴于尿素市场持续低迷,尿素产品成本倒挂等原因,公司决定暂缓尿素装置开车,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暂缓开车的公告》(2016-27号)。

2017年以来,沧州市人民政府根据2016年8月31日河北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与我公司多次沟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等相关事宜。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涉及并进一步明确了我公司2019年10月份完成搬迁改造的时限要求。为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沧州市政府有关城市规划的工作方案,同时鉴于相对于国内煤头尿素装置,我公司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装置成本较高,竞争力低下的原因,公司决定对尿素装置进行全面停产,后续的资产处置等工作安排将严格按照沧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6年度,沃原分公司总资产7.94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21.20%;营业收入2.5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8.80%;净利润-1.87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4.74%(前述数据已经审计),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的全面停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7-38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 25,002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25,002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7-39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017年年初TDI市场继续保持了2016年下半年市场需求增长的态势,一直处于相对高位。随后,在2017年上半年,TDI市场供需逐步恢复正常,产品销售价格逐渐趋于合理平缓。但是到6月份开始TDI市场出现小幅波动,6月末TDI单位含税售价在22300元左右。

离子膜烧碱市场年初受环保形势影响,出现供不应求局面,市场价格涨幅较大。2017年上半年,烧碱市场需求稳定,价格变化平稳,含税价格区间为850元/吨至950元/吨。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017年上半年甲苯价格呈现整体平缓,局部震荡走势,主要原因受国际原油价格及国内供需关系影响;煤的价格在一季度处于小幅下滑走势,受国家环保及去产能政策支撑,价格在5月份止跌企稳,6月末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