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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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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及衔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修改: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