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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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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总金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概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办理人民币25,000.00万元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保理商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澎

成立日期:2004年7月9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海通恒信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保理方式

本次保理业务采用的保理方式为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二)保理金额

人民币25,000.00万元。

(三)保理期限

5年。

(四)融资费率

由公司与海通恒信协商确定。

四、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海通恒信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批程序

本次保理业务申请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