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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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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17-4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管〔2017〕1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自7月1日起,上海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上海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0.4155元。

本公司上海地区主要全资、控股和参股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税)调整情况如下:

电价单位:元/千瓦时

此外,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本公司位于安徽省燃煤电厂的“皖电东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本公司位于江苏省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91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