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9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延期的议案》
因公司2016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申请该笔综合授信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