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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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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增长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光伏封装胶膜和背板出货量均有增长,但由于受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及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74.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71.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02.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7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产品销售继续增长

公司紧紧抓住行业需求增长的契机,继续扩大EVA胶膜产能满足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共计销售光伏封装胶膜2.77亿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9.71%;背板产品去年完成国内大客户的导入,今年上半年销售量增长显著,共计销售1,722.48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8%。

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系列丰富,涵盖了适用于多晶硅电池、单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等不同组件技术路线的产品,可以有效防范下游组件技术变化对产品销售带来的影响。公司客户分布广泛,除国内主流的组件厂商以外,海外市场大部分大中型组件企业均是公司的优质客户,可以有效降低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利用技术研发、品牌、规模等核心优势,充分发挥海外生产基地的作用,继续扩大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行业的龙头地位。

2、海外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泰国的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和陶氏化学泰国公司关于烯烃薄膜资产的全部交接手续,开始独立运营烯烃薄膜相关生产和销售业务。此外,泰国公司EVA胶膜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下半年完成厂房建设并开始安装生产线。

泰国在地缘政治上位于东盟地区的核心地带,是东盟的物流、贸易和金融中心,是东盟市场与中国之间天然的桥梁,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和迎来巨大机会。公司将充分把握政策机遇,积极开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

3、新材料项目加快推进

公司非常重视新材料项目的建设,集合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精英力量对新材料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报告期内,感光干膜产品每月有小量销售,目前新厂房和新产线正在有序建设中;铝塑复合膜自3月份开始已经陆续送样至下游客户,部分测试指标已经得到良好反馈,公司将继续对产线及工艺进行改良和提升;FCCL通过前期探索配方、工艺和设备等方面,解决了中试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开始送样到客户端进行测试;有机硅LED封装材料协助完成原材料的性能提升,开始向国内高端客户送样测试,此外,公司还开发出光伏封装用的高品质硅酮结构胶产品。

4、公司更名“应用材料”

随着公司新材料战略的开展,公司的经营范围将由原来的光伏封装材料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的新材料,公司现有名称中的“光伏材料”已经不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正式更名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公司将通过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及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加强公司在功能膜、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降低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信息。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1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7-0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整体情况,编制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7-02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佩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真实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7-02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7-02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

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以前年度及本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产生影响。

一、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概述

(一)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二、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概述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的业务,今后如涉及该类业务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信息。

执行上述相关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以前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福斯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福斯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7-02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上半年光伏行业受“630政策”的影响出现抢装潮,公司产品一度供不应求,价格处于高位。抢装潮结束后,行业整体回落,组件价格大幅下滑,公司产品价格也随之下降,导致公司2017年上半年产品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出货量均有增长,其中光伏胶膜出货2.77亿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9.71%,光伏背板出货1,722.48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8%。公司正在加大力度推广白色EVA、PO胶膜等高附加值的胶膜新产品,以平衡常规EVA胶膜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还将全力推进电子电路材料感光干膜、FCCL,锂电池材料铝塑复合膜以及新材料有机硅封装材料的项目建设,加强公司在功能膜、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降低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