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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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4,148,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本次增加质押股份3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累计质押股份41,759,8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4.59%,占公司总股本的4.75%。

二、备查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交易确认书》。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以及其配偶张慧女士的通知,获悉叶湘武先生以及其配偶张慧女士于2017年8月15日完成了对公司股份的增持计划。具体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叶湘武先生以及其配偶张慧女士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继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叶湘武先生及张慧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自2017年5月16日起的未来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叶湘武先生及张慧女士自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8月15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16,365股,累计增持比例为0.59%。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叶湘武先生及张慧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06,37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6%。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叶湘武先生及张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1,586,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5%。叶湘武先生及张慧女士在增持期间,未出现违反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市场情况及个人资金安排,叶湘武先生以及其配偶张慧女士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2、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3、叶湘武先生及张慧女士承诺自2017年8月16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