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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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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投资”)持有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630,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16年1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中信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九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5,976,970 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8%。(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中信投资于2016年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以12.89元/股,13.02元/股,13.01元/股减持100万股、100万股和30万股,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万股,减持比例为0.5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630,91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0.23%。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2016年1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中信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九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5,976,970 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8%。(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中信投资于2016年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以12.89元/股,13.02元/股,13.01元/股减持100万股、100万股和30万股,合计减持贵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万股,减持比例为0.5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中信投资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已经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中信投资新增的股份(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已经上市流通)。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

中信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15,976,97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8%。(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3、拟减持期间

自中信投资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九个月内。

4、拟减持价格区间

在减持计划实施时参考市场价格后确定,同时还将遵守在《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作出的有关减持价格承诺(即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情况,并说明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中信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意向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拟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三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公司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锁定期满后的36个月内,公司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公司减持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股票不得违反本公司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4)本公司减持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公司减持股票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信投资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因资金安排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信投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二)中信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中信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中信投资于2016年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以12.89元/股,13.02元/股,13.01元/股减持100万股、100万股和30万股,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万股,减持比例为0.52%。其后至本减持股份计划有效期结束,未再进行减持。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