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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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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回公司部分
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的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26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回公司部分

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公共利益需要,开发区管委会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根据调整方案,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资源局”)需收回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

2017年7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7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8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公司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国土资源局收回公司位于开发区金河路东侧、安晨大道北侧、园中苑路西侧80.2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3.8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9.572万元。在公司办理对应土地使用权注销相关手续后,国土资源局将按协议约定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费309.572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后,将减少公司的土地面积,但可以增加公司的现金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此次交易收回的补偿款扣除土地的账面价值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当期收益约151.74万元,最终金额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