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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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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事项需具备条件和经过公司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订正式协议,并需取得规划国土部门等外部审批机关的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本公司合并持有85.58% 股权)于2017年8月15日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

一、签约方简介

妈湾公司是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电力开发建设及电厂生产经营,现主要运营妈湾发电厂。

安居集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专门从事人才安居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打造人才安居房投融资平台,建设和收购平台,以及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平台。

本公司与安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安居集团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人才安居房领域构建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二)《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

妈湾公司与安居集团双方约定,妈湾公司开发建设的深圳市南山区电力花园二期住宅项目(设计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8,831平方米,共545套商品房,最终以竣工验收为准)拟整体定向、分期向安居集团租售,2017年拟完成本项目6号住宅楼(约14,298平方米,81套商品房)出售给安居集团,其余住宅楼(约34,439平方米)由安居集团暂时以整体租赁形式承租。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签订的《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内容,预计增加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约4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事项需具备条件和经过公司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订正式协议,并需取得规划国土部门等外部审批机关的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