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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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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51   公司简称:冠农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深化改革,将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及供给侧改革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重点,将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作为第一核心,将人才、文化、党建作为三大支撑,不断优化、细化、量化各项管控指标,加大对重点产业整合、品牌推广和营销力度,为公司下半年的开机生产及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05.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705.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4.17%,主要是因为钾肥市场形势好转,罗钾公司主要产品硫酸钾销量增加、售价增长,其净利润同比增加955.26%,致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2、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主业活力和竞争力。一是继续加大与天津三和深度合作,将番茄产业整体承包给天津三和职业经理人团队经营管理,可发挥其管理优势、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并提升经济效益;二是将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全资子公司昊鑫矿业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其股权及债权,可推进供给侧改革,减少亏损源,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主业的竞争力;三是推进冠农棉业与民营资本合作,可提升公司在棉花行业的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伐。

(2)和专业营销团队强强联合,增强品牌推广和营销力度。一是先后与华糖云商等专业营销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其专业营销策划优势、快消品销售渠道及市场优势,并与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质量优势形成融合互补,多种方式展开强势宣传;二是在稳定南疆片区销售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展原糖配额加工业务,同时拓展白糖期货交易,提升市场研判和把控能力,增加了经济效益;三是利用大渊博棉花交易平台及民营企业的销售渠道广、经营体制活的特点,拓展皮棉贸易,扩大了销量增加了利润。

(3)持续推动新兴产业见效益。一是稳步推进浙江信维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截止目前,浙江信维大数据产业园区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等证书,建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首期房拟定于10月初预售。二是“互联网+农业”再上新台阶。冠农中联依托集团总部雄厚实力,积极承建了第二师铁门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了“军垦快惠”特色农产品电商商城、线下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培训中心、创客孵化中心。灵活策划、开展各类线上电商促销活动,有效提升了“军垦快惠”商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加强原料收购和技改工作。一是深入原料基地,针对今年甜菜和番茄原料的种植情况,签订原料种植收购合同;二是提前制订可控的收购管理办法,做好原料的运输、交售、安全等准备工作,为尽可能多地收购好原料,确保原料正常有序供应打下基础;三是稳步推进2×1500t/d番茄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满足番茄产业扩大产能、增加新品对设备的需要。

(5)推行精益化管理,重塑成本。一是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制定产品加工吨成本控制目标,制定考核奖罚措施;二是压减非生产性人员,最大限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效促进员工增收和技能水平提升;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发展的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调整到该科目核算。本期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相关税费包括:房产税1,370,192.18元、土地使用税784,759.84元、车船使用税6,102.00元、印花税315,766.91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期主要冲减:管理费用1,949,994.40元、财务费用1,676,576.67元、销售费用2,148,700.00元、制造费用670,166.66元、主营业务成本403,982.38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郭良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