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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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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5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8元。截至2016年12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5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3,841,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332,075.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509,724.5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3,367,924.5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09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基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16年12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1:该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并于2017年5月17日注销。

注2:该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并于2017年5月23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在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