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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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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增资协议

●合同金额: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拟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向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10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鼎兴”)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九通投资及平安大华以其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同时向蒲江鼎兴增资,其中九通投资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平安大华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向蒲江鼎兴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人民币5亿元将用于增加蒲江鼎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将计入蒲江鼎兴的资本公积。

目前蒲江鼎兴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蒲江鼎兴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1亿元,九通投资持有其54.55%的股权,平安大华持有其45.45%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九通投资、蒲江鼎兴与平安大华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为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蒲江鼎兴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平安大华退出蒲江鼎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增资安排

1、九通投资、平安大华同时向蒲江鼎兴进行增资,其中九通投资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平安大华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双方完成签署增资后,蒲江鼎兴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亿元增至人民币11亿元,九通投资持有蒲江鼎兴54.55%的股权,平安大华将持有蒲江鼎兴45.45%的股权。

2、平安大华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对蒲江鼎兴进行增资,平安大华认缴的股权增资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实缴金额将根据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的追加情况确定,股权增资价款中的人民币5亿元将由平安大华用于增加蒲江鼎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将计入蒲江鼎兴的资本公积)。

(二)蒲江鼎兴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

(三)平安大华享有的基本权利

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根据法律及章程应享有的知情权和查询权。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的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的,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平安大华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蒲江鼎兴的货币资金,推进蒲江鼎兴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蒲江鼎兴54.55%股权,蒲江鼎兴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3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增资扩股协议

●合同金额:建信信托通过其拟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对霸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霸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金源”)拟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建信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对霸州金源增资人民币15亿元,缴付的资金中人民币5亿元计入霸州金源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将计入霸州金源的资本公积。

目前霸州金源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在信托计划向霸州金源增资之前, 京御地产将对霸州金源增资人民币5.95亿元,增资完成后霸州金源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6亿元。信托计划对霸州金源增资完成后,霸州金源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1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其54.55%的股权,建信信托持有其45.45%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霸州金源与建信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霸州金源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建信信托退出霸州金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亚军;

注册资本:152,72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99%,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50%,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0%。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 增资

1、建信信托拟以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向霸州金源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整,其中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亿元整,增加资本公积金人民币10亿元整。建信信托可根据信托计划募集情况一次性或分笔支付增资款。

2、建信信托对霸州金源增资完成后,霸州金源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亿元整,京御地产持有霸州金源54.55%的股权,建信信托持有霸州金源45.45%的股权,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京御地产将在信托计划向霸州金源增资前,先行将霸州金源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亿元)。

(二) 建信信托享有的权利增资后霸州金源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增资后,京御地产、霸州金源平等地成为公司的股东,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董事会

信托计划对霸州金源增资后,霸州金源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京御地产选派2名董事,建信信托选派1名董事。

3、监事会

霸州金源设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三)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建信信托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霸州金源的货币资金,推进霸州金源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霸州金源54.55%股权,霸州金源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3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80.9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79.4亿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项目的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以上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概述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项目一: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鼎兴”)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涉及九通投资及平安大华以其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同时向蒲江鼎兴增资,其中九通投资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平安大华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向蒲江鼎兴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5亿元将用于增加蒲江鼎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将计入蒲江鼎兴的资本公积。

就本次交易中九通投资、蒲江鼎兴与平安大华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为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蒲江鼎兴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7-237号公告)。

项目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霸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金源”)拟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涉及建信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对霸州金源增资15亿元,缴付的资金中5亿元人民币计入霸州金源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将计入霸州金源的资本公积。

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霸州金源与建信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霸州金源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7-238号公告)。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京开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309,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

截止2017年3月31日,九通投资总资产为39,467,239,991.17元,净资产为5,211,958,957.46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64,995,092.91元。(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被担保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二)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工程咨询(凭资质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招商代理服务

截止2017年3月31日,京御地产总资产为112,719,263,553.98元,净资产为2,289,203,894.86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556,607.73元,实现净利润-177,219,843.92元。(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被担保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御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一: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蒲江鼎兴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九通投资、蒲江鼎兴与平安大华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中约定的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

(二)项目二: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霸州金源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京御地产、霸州金源与建信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中约定的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0.9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7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61亿的228.46%,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61亿的0.5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40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子公司

拟回购霸州青旅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控股子公司霸州青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青旅”)拟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京御地产拟回购华能贵诚持有的霸州青旅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748,261,111.11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201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京御地产、霸州青旅与华能贵诚签署《增资协议》。华能贵诚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向霸州青旅增资7亿元,取得霸州青旅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4日公告的临2016-176号公告)。

现根据各方协商,华能贵诚拟退出霸州青旅,京御地产拟收购华能贵诚持有的霸州青旅49%股权。

二、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回购霸州青旅股权的议案》,同意京御地产、霸州青旅与华能贵诚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由京御地产收购华能贵诚持有的霸州青旅49%股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军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6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24层 5、6、7号;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 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能贵诚的主要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四、交易标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霸州青旅49%股权。

(二)霸州青旅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霸州青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9日

注册地址:霸州孔雀城喜园67#a楼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49,019.6078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京御地产持有霸州青旅51%股权,华能贵诚持有霸州青旅49%股权。

(三)霸州青旅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该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收购

经各方协商,由京御地产受让华能贵诚代表信托持有的霸州青旅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日期为2017年9月12日。

(二)股权收购价款

各方一致确认,京御地产收购标的股权收购价款为人民币748,261,111.11元。

(三)工商变更

各方确认,当京御地产向华能贵诚支付完毕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权收购价款后,华能贵诚有义务按照京御地产的要求配合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

如京御地产逾期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则每逾期一日,京御地产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华能贵诚支付违约金,直至逾期款项足额支付之日止。如华能贵诚在足额收到京御地产股权收购价款后60工作日内,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按照京御地产要求配合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因工商部门原因等非华能贵诚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的除外,华能贵诚应赔偿京御地产直接损失。

六、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回购系京御地产、霸州青旅与华能贵诚签署《增资协议》的后续事项,通过《增资协议》中的交易华能贵诚为霸州青旅补充了流动资金,推进了霸州青旅旗下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霸州青旅将成为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41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子公司

拟回购永清孔雀城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控股子公司永清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孔雀城”)拟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京御地产拟回购华能贵诚持有的永清孔雀城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20,683,333.33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201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京御地产、永清孔雀城与华能贵诚签署《增资协议》。华能贵诚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向永清孔雀城增资3亿元,取得永清孔雀城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4日公告的临2016-177号公告)。

现根据各方协商,华能贵诚拟退出永清孔雀城,京御地产拟收购华能贵诚持有的永清孔雀城49%股权。

二、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回购永清孔雀城股权的议案》,同意京御地产、永清孔雀城与华能贵诚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由京御地产收购华能贵诚持有的永清孔雀城49%股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军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6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24层 5、6、7号;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 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能贵诚的主要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四、交易标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永清孔雀城49%股权。

(二)永清孔雀城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清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永清县贾八里庄村北、朱庄村东南

法定代表人:赵鸿靖

注册资本:19,607.8431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京御地产持有永清孔雀城51%股权,华能贵诚持有永清孔雀城49%股权。

(三)永清孔雀城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该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收购

经各方协商,由京御地产受让华能贵诚代表信托持有的永清孔雀城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日期为2017年9月5日。

(二)股权收购价款

各方一致确认,京御地产收购标的股权收购价款为人民币320,683,333.33元。

(三)工商登记

各方确认,当京御地产向华能贵诚支付完毕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权收购价款后,华能贵诚有义务按照京御地产的要求配合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

如京御地产逾期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则每逾期一日,京御地产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华能贵诚支付违约金,直至逾期款项足额支付之日止。如华能贵诚在足额收到京御地产股权收购价款后60工作日内,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按照京御地产要求配合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因工商部门原因等非华能贵诚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的除外,华能贵诚应赔偿京御地产直接损失。

六、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回购系京御地产、永清孔雀城与华能贵诚签署《增资协议》的后续事项,通过《增资协议》中的交易华能贵诚为永清孔雀城补充了流动资金,推进了永清孔雀城旗下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永清孔雀城将成为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7-24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6日

至2017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8月31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4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在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冬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临2017-23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