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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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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1-6月,公司公路货运业务实现收入18,274.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6%;LNG等燃气的批发及零售业务实现收入132,262.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55%。公司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公路货运物流业务

公司上半年公路货运物流业务实现收入约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个百分点。公司面对传统货源减少的市场局面,持续开拓新的货源单位和货种,加强去程和回程货源的匹配。公司上半年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小幅减少约0.5个百分点。

(二)LNG贸易物流业务

自2016年以来天然气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天然气市场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时机。受到下游需求的带动,2017年上半年中国LNG市场成交价结束近三年来的连年下跌,均价超过2016年上半年,涨幅约150元/吨。目前,工业领域的需求增长速度较快,超出了市场原先的预期。

公司根据下游市场情况,划分出华北(京津冀、山西)、华东(山东)、华南(江浙皖)和西南四个销售大区,目前汇总销气量约为3,000吨/日。针对快速增长的工业领域天然气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重点在山东省区域内加强工业直供气化站业务布局。

公司2017年上半年LNG贸易形式销售约40万吨,实现收入约12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约93%和101%;以加气站零售形式销售约1.5万吨,实现收入约4,900万元,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公司LNG等燃气销售业务,由于新市场的拓展,毛利率相对去年同期约6%的水平下降至约4%。

(三)无车承运人平台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点科技主营业务为无车承运人平台开发及运营,目前公司已经取得无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平台已经完成与国家交通部监控平台的对接。2017年上半年,平台上注册货主单位23家,承运商22家,注册车辆400余辆,完成车辆运单上传总数约6,000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0;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1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嘉国主持,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0;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1;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49,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211,285,206.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5日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严格履行银行专户存储制度。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5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34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位情况予以确认。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公司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了调整。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费用。同时,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