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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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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形势继续改善,总体上看,国内经济整体向好,宏观经济运行延续了2016年下半年以来企稳向好的态势,但仍还面临着较多不确定因素。从行业上看,国内造纸行业景气度反弹,随着纸价的不断提升,国内浆、纸行业供需关系有所改善,同时,低碳经济及环保整治及排放标准与要求的不断提高,纸包装行业市场也竞争愈来愈激烈,公司所属浆粕、纸袋纸产品市场回暖,同比销售价格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浆粕产品价格涨幅较大,但阶段性涨落特征突出,纸袋纸产品价格涨幅较小,仍面临进口纸冲击和国内无序竞争压力。

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浆粕、纸袋纸销售价格同比去年上升,纸材原料采购均价同比有所下降,单位产品成本同比有所降低,产品毛利总额同比增加,浆纸行业产品整体利润率水平明显好转。2017年上半年,公司光电、医药、纸制品加工等行业子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突出,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此外,随着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成功,公司财务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总额同比减少,利息支出减少,财务费用同比相应减少。

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较大幅度增长。公司2017年上半年(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2.69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增长12.62 %;实现利润总额9,625.36万元,比上年增加6,647.01万元,增幅223.18%;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6,360.80万元,比上年增加6,065.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30.18 %(未经审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强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6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芗江酒店四楼第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正常运营资金需求,同意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为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事项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2017年8月2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企业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企业银行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披露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应减值测试结果,本报告期,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初余额4,403,436.81元,本期(2017年上半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22,526.81元,其中:计提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4,922,526.81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11,257.85元,其中:转销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811,257.85元,本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514,705.77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 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规定。本次计提、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谨慎、真实地反 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签订了关于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框架协议,并已公告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因拟购标的资产较为复杂,工作量大,为进一步完善并购方案,顺利推进并购工作,根据交易双方前期商榷及所达成的意向,同意公司遵循审慎性原则,调整并购方案,改为以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设立“新公司”的方式并购,以排除拟购股权资产或有负债风险,即并购标的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新公司”100%股权,签订补充协议。除上述外,已签署的框架协议体现的本次并购总体原则与精神不变。并购方案成熟后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 年8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6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芗江酒店四楼第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通知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正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为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担保对象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公司100%控制企业,其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2017年初余额4,403,436.81元,本期(2017年上半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22,526.81元,其中:计提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4,922,526.81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11,257.85元,其中:转销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811,257.85元,本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514,705.77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 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充分考虑并购资产或有负债风险,公司原计划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改为通过以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设立“新公司”方式并购。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并购方式调整符合投资谨慎性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6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企业银行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外(为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保余额为0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7年8月18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闽环”)为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闽环”)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2、公司董事会会议全票通过本次担保事项相关议案,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

二、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富山路七号

3、法人代表:林新利

4、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工业用纸,瓦楞原纸、卫生纸;造纸原

料、水玻璃、化工产品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5、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14万元、负债总额10,056万元,净资产14,058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35,201万元、净利润485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深圳闽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

3、法人代表:林新利

4、经营范围:加工、开发、销售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

他印刷品印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刷(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5、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1,010万元、负债总额 7,841万元,净资产13,169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34,786万元、净利润493万元。

6、股权结构:深圳闽环占比95%、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5%。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惠州闽环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参股股东为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即惠州闽环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制比例100%。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流动资金借款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数额:人民币3,500万元整

3、担保期限:一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主要业务由其下属控股控股子公司惠州闽环公司承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为满足正常运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开展,该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3,500万元。

2、2018年8月18日,公司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为下属惠州闽环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企业,具备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曲凯先生)对上述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为: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惠州闽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满足惠州闽环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实际需要;2、深圳闽环担保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公司100%控制企业,其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经审查,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拟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担保金额占深圳闽环公司净资产的24.90%,占本公司净资产的2.15 %。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外(为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企业银行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金额:2015年1月27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山纸业”)签署《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科伦”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不高于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认可之评估价值为准,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尚未完成。为排除肇庆科伦的或有负债风险,经协商,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签署《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框架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本次交易即《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三十一次、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及本次交易特别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0)。

一、概述

1、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肇庆科伦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尚未完成。

2、2017年8月18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基于对拟购股权资产或有负债风险控制需要,董事会同意改为通过以肇庆科伦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设立“新公司”方式并购。2017年8月21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补充协议》。

3、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时,公司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正式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交易对方没有发生变化,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行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具体详见之前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0)。

三、交易标的变化情况

根据已签署的《框架协议》,交易原标的为肇庆科伦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不高于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认可之评估价值为准。为排除肇庆科伦的或有负债风险,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框架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即通过以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设立“新公司”方式并购,交易标的及交易方式相应更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新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价值情况: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资产)实施预评估与预审计,截至目前,交易资产评估、审计及并购方案商议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交易金额将以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认可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待交易价格确定,经董事会审议后将另行公告。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1日,公司与佛山市三水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中伟国际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三水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中伟国际有限公司

丙方:孙佳斌、颜景红

2、交易标的

肇庆科伦以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设立的“新公司”100%股权。

3、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同意,由肇庆科伦新设“新公司”(全资),该公司的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用以承接与承继肇庆科伦现有的有效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青山纸业将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且过渡期间的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具体由双方另行议定)的前提下,受让“新公司”100%的股权。

(2)前款所述有效经营性资产是指肇庆科伦已建成投产的伸性纸袋纸生产线所对应的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相应的环评、排污指标等该条生产线按照设计生产能力达产所必须的各类资质证照等。

本补充协议签署后,青山纸业与肇庆科伦将对拟注入“新公司”的有效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的范围进行筛选与确定,与前述有效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无关联的其他资产及负债不应被注入“新公司”。

(3)肇庆科伦声明并承诺,在“新公司”股权转让交割日前:

①肇庆科伦办理完毕有效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移交至“新公司”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

②“新公司”办理取得所拥有的所有建成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③“新公司”完成伸性纸袋纸生产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办理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④肇庆科伦和“新公司”将积极配合青山纸业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新公司”进行审计、评估,以促成与“新公司”股权转让有关的《评估报告》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4)肇庆科伦声明并保证,自“新公司”设立起,直至“新公司”100%的股权由青山纸业持有和控制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

①除“新公司”资产用于对经双方确认转移于“新公司”的相关负债而设定抵押、质押外,“新公司”股权和全部资产不存在任何其他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的限制。

②“新公司”股权不附带任何重大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义务或责任,亦未涉及任何针对该等股权的诉讼、仲裁、争议或潜在争议。

③“新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5)本协议为本次交易的框架性文件,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与交易相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在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后,依法签署正式协议并生效。

(6)本《补充协议》作为《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或《框架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均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未来各方签署正式协议时,应尽量符合各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肇庆科伦拥有一条国内技术领先的伸性纸袋纸生产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0万吨,该次交易后,公司伸性纸袋纸产能将进一步增加,营收规模增加,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通过本次收购,可有效整合市场秩序,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纸袋纸产品的市场布局和议价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纸袋纸产品的市场引领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曲凯先生对本次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为:

1、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关于签订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拟购资产或有负债风险控制需要,改为通过交易对方以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设立“新公司”方式并购,即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新公司”100%股权,并签订补充协议,符合遵循审慎原则。同意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2、正式收购协议及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应严格按照《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之独立意见

4、《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起过7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已于2016年9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096.32万元,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49.03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995.78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53.74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1,034.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1,034.16万元,扣除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转为结构性存款共计1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余额为90,341,554.6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