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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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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证券简称:保千里公告编号:2017-069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路3331号中建钢构大厦32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鹿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皓琳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林、殷长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070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重大收购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保千里,股票代码:600074)自2017年7月25日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就该事项进一步谈判、沟通,经论证,公司上述筹划重大收购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自2017年7月25日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2017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7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和磋商,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